第125章 筑基功法·五灵通天诀-《游戏成真,我在现实成仙了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“你说皇上他到底真的是得了什么梦行症,还是……”

    “慎言!”

    孙崖看着口无遮拦的李浩,小声提醒道:“皇宫内的事情,不是你我两个小小的皇宫侍卫能够议论的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此事流传出去,你觉得伱我有多少个脑袋可以掉?”

    虽然孙崖这么说,可李浩还是忍不住说:“可我担心再这样下去,我们很快就会成为后花园内的某个尸体啊!”

    或许也是知道自己二人的情况,孙崖四下看了一眼后,面色难看的说:“那还能怎么办,你我就算想逃,可又能逃去哪里?”

    “先不说你了,我在皇城可是有家有室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走了,我的妻女怎么办?”

    说着,孙崖摘下自己的帽子。

    那已经秃了许多的脑袋在月光下,反射出些许亮光。

    他看着年轻侍卫,认真的说:“李浩,这一入皇城深似海,你我二人已经没有退路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知道了皇上这么多秘密,他绝对不可能轻易放我们离开的。”

    “毕竟只有死人……才能保守秘密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话,李浩先悄悄看了看周围,在确定四周没有人后,小声的对孙崖说:“孙哥,皇上我们得罪不起,可同样有连皇上也得罪不起的人啊!”

    孙崖眼睛瞬间一亮,小声问道:“你有办法联系到仙人?”

    孙崖口中的仙人当然不是真的仙人,而是管理大炎王朝的修士。

    而这些修士,就来自于玉虚山。

    李浩压低声音,回答说:“我是不认识什么仙人,可你也知道我们家是做什么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李家虽然只是小门小户,可在镇江县那一亩三分地上还是有些力量。”

    “刚好我们县里有一户人家早年被我们李家帮助过,而他们家的小儿子运气很是不错,被天上的仙人看中,得以进入到仙门学习。”

    “我完全可以通过给家里寄信的方式,让我家人联系那户人家,进而让他们把这里的情况传递给天上的仙人。”

    “而只要有仙人愿意出面调查此事,我们或许就有一线生机了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番话,孙崖似乎也有点被李浩说服了。

    于是他小声说:“你有把握吗?要知道皇宫内寄出去的信,可都是要先给宫内太监过目的。”

    李浩似乎早有预案,小声回答道:“我和宫内的小蓝关系不错,我可以让她悄悄帮我把信带出去。”

    孙崖一愣,似乎没想到眼前这一脸正直的好兄弟,居然还和宫里的宫女勾搭上了。

    要知道侍卫和宫女勾搭,这可是皇宫内的禁忌。

    被人知道了,是一定会掉脑袋的!

    而李浩能把这些事情告诉自己,等于是把命交到了他手中。

    或许也是因为李浩觉得若是他们不做点什么。

    那他们很快就会死在性情大变的皇帝手中。

    所以干脆豁出去了。

    想到这,孙崖也有了主意。

    “行,那就按你说的做,你就说要我做什么吧。”

    李浩闻言,当即小声说起了自己的计划来。

    在确定好计划的内容后,两人立刻回到了原本的位置上,防止被人发现不对劲。

    一个月后,青云宗,丹阳峰。

    “花了一个月的时间,我总算是把修为稳固在筑基期一层了……”

    【姓名:陆晨(青云宗·丹阳峰真传弟子)】

    【修为:筑基期一层(155万/1550万)】

    【当前灵力值:155万/155万】

    【第一天赋神通:外道化身(二境)】

    【第二天赋神通:三寸光阴(一境)】

    【特殊天赋:仙灵莲胎】

    【功法:混元通天诀·筑基篇】

    【术法:化龙剑意(入道1/100万)、青莲剑意(入道1/100万)、浩然剑意(入道)、撼山拳意(入道)、紫霞神火(破镜)、青莲华瞳(破境)、人山诀(破境)、铸体成兵(破境)、忘川咒(破境)、五灵通神(特殊)……】

    【当前经验值:35万】

    这一个月的时间,陆晨依靠着疯狂嗑药,以及专注修炼的方式。

    总算是让自己筑基期一层的灵力被彻底填满。

    而这个过程中,陆晨也发现了原来只有先把灵力恢复后,他才能把多出来的修为换成经验值。

    也就是他此前日常修炼能获得经验值的原理。

    而随着他的修为提升,以及获得‘仙灵莲胎’和换了一个全新洞府的缘故。

    导致他日常修炼所能获得的经验值,已经来到了惊人的两千点。

    加上杜幽兰送给了自己很多完美品质的培元丹。

    如今他每天能获得的经验值已经来到了四千点。

    而这还只是一个游戏日就能获得的经验值。

    虽然他现在想要把修为提升到筑基期圆满,还需要足足一千多万的经验值。

    可光是现在,他一千天后就能获得四百万的经验值。

    换算下来,他前后只需要两千五百天,也就是十年不到的时间,就能让自己达到筑基期圆满。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