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文鼎六年夏五月,嫖姚将军何未央率麾下一万五千骑兵北出云中,大破龙城。 恰好在这是,大司马秦牧因伤卧榻,太宗皇帝便让秦牧安心在家养伤,让何未央做了大司马。 秋七月,岁不丰登,太宗皇帝心忧生命疾苦,就颁布诏谕,免除了当年全天下的农税,并将口赋降到了三人一算,每人四十钱,又将男子开始履行徭役、兵役的年龄推迟到了二十三岁。 从这一年开始,一直到太宗皇帝驾崩的文鼎二十七年,汉室只在文鼎九年、文鼎十七年、文鼎二十一年,按三十税一的比例收取了农税,其他的年份,都免除了天下百姓的农税,口算也一直按照三人一算,每人四十钱的标准。 文鼎七年,将少府从九卿的行列中剥除,分为了军工、纺织、民工三部分,三部分别有比二千石级别的主官一人,千石级别的副官二人。 内史分为中尉、京兆尹、左冯翊、右扶风四个部分,中尉升为九卿,主官中二千石,京兆尹、左冯翊、右扶风三部分别有二千石级别的主官一人,比二千石的丞吏一人,千石的副官三人。 在将内史分为京兆尹、左冯翊、右扶风的同时,将关中的范围扩大,河南郡、河内郡被纳入关中。 秋九月,朝臣百官联名上书,请求将大农纳入九卿,太宗皇帝先请示了太后,然后答应了百官的请求。 文鼎八年大朝仪,制定了新的三公九卿制度,以丞相、御史大夫、尚书令为三公,以中尉、卫尉、廷尉、大农、郎中令、宗正、太仆为九卿,改奉常为太常,改典客为典属国。 夏五月丁亥(二十四),太后驾崩,太宗皇帝在灵堂跪哭三天,令天下百姓共哀。 夏六月,将太后合葬到了孝惠皇帝的安陵,令朝堂为太后盖棺定论。 朝臣百官商议之后,上奏太宗皇帝,谥太后为庄慈太后。 这也是汉室第一次为太后盖棺定论,从此之后,给太后盖棺定论成为了定制。 秋七月,太宗皇帝颁布诏谕,赐天下为人母者锦一匹、布三匹、棉絮十斤,并下达了后来影响汉室多年的《忤逆令》。 在《忤逆令》中,太宗皇帝严厉的斥责了对父、母、兄长及长辈不敬的举动,并规定:凡是在父、母、兄、姊及血亲长辈训斥时,敢直起头看向长辈的,由父母双亲向当地县一级官府报忤逆,官府不得拒绝审查。 一旦属实,对罪犯处以黥刑,且不得以金钱和爵位抵罪;街坊邻里、亲人知道情况而不报告官府的,一律视作同犯。 对父母长辈有不敬之语的,按照故意杀死他人的标准惩处,对父母有肢体碰撞的,一律按谋逆论处。 且此条为公室告,不得撤销。 秋九月,匈奴单于军臣传国书,以吊喧庄慈太后的名义,对太宗皇帝、庄慈太后进行了羞辱,太宗皇帝雷霆震怒。 文鼎九年冬十月,太宗皇帝亲自到长安以南的蓝田大营,颁布了震惊天下的《讨胡令》。 《讨胡令》规定,只要是太阳所能照耀到的地方,都是上苍赐予汉皇帝的土地,汉室的军卒可以自由进入; 在汉室军卒进入这些地方时,任何不在汉军名册的人,无论汉人还是蛮夷,只要手持刀刃,就都视为谋逆,汉军将士可先斩后奏。 对于那些没有持刀刃的,还没有被教化的蛮夷,由典属国羁押到关中,由军工部接手。 这些蛮夷中,男的为汉室服徭役十年,在这十年中能学会汉话,对汉室忠臣,服役态度良好的,可以在经过丞相府批准,尚书令、皇帝用印之后,归入农籍。 女的送入纺织部,工作十五年,在这十年中能学会汉话,对汉室忠臣,服役态度良好的,可以根据自身意愿,或聘用为纺织部女工,或恢复自由身;在经过丞相府批准,尚书令、皇帝用印之后,归入农籍。 为了甄别蛮夷,太宗皇帝制定标准:凡是不在汉室农籍、商籍、宫籍、士籍、工籍,且不在诸侯王子民册中的,统统视为蛮夷。 在籍的人当中,不向长安或诸侯王缴税,不为长安或诸侯王服从徭役、兵役的,也统统视为蛮夷。 第(1/3)页